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保利文化广场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业物业 座落位置: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五路与海德一道交界处 占地面积:5
4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房、烟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九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实行批判、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