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洲物业保安部奖罚制度一、 奖励、晋升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将酌情给予奖励(包括口头表扬、书面嘉奖、现金 /物质奖励、晋升)。1.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实行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2. 为保护国家、人民及大厦业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能见义勇为者。3.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4. 拾金不昧者。5. 在大厦的管理工作中创优异成绩者。6. 每年度被管理处评为优秀员工者。具体奖励方式由项目主任根据情况而审批。二、 优秀员工评选1、 各项目每月评选一名月优秀员工,(城市花园与香山、碧海晴空合评出一名,第一广场评出两名)并奖现金人民币 100 元。2、 月优秀员工评选方法和标准:A、 每月底由各班组织一次民主推举,采纳不记名投票方式推举评选。B、 评选标准:① 忠于职守、助人为乐,频受业户及公司领导好评者;② 工作积极、文明执勤、遵守法纪、团结友爱、拾金不昧者;③ 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善于处理紧急事件,完成任务优秀者;④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管理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三、 员工纪律处分 1、以下一般违反纪律行为(甲类过失),记口头警告。1) 工作态度不仔细(如当值时看报纸、杂志及业务外用书、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在大厦内或小区内游荡、串岗等)。2) 当值时不穿着整齐制服。3) 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住宅小区没有这种情况)。4) 在所服务项目范围内粗言秽语。5) 随地吐痰、乱丢垃圾。6) 一个月内超过三次上班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7) 占用管理处或值班室电话作私人用途。8) 下班后,无特别原因仍在所服务项目范围内逗留。9) 没有佩戴工卡。10) 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11) 不参加管理处和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12) 更衣柜内贮存无关工作之杂物。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3) 其他经管理处认定为一般违反纪律、规章的行为。2、以下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乙类过失),给予书面警告处理。1)上班时打瞌睡或睡觉。2)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常规。3)无故旷工 1 天。4)在公共设施及资料上乱写乱画。5)私配衣柜锁匙,私自加装别锁或私自更换员工更衣柜。6)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造成不良后果。7)消极怠工。8)未经当值部门主管或领班员同意,擅离工作岗位。9)在更衣柜私自存放属于大厦(小区)或管理处的财物,擅自标贴、涂改、搬移管理处或大厦(小区)之使用设施,或未经批准私自装配大厦(小区大门)使用锁匙。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