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成员:1我国出版产业法律制度基本问题2我国出版法制度的变化3我国出版行政管理4对出版单位业务活动的管理5非法出版活动1我国出版产业法律法规基本制度问题我国出版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出版法律制度的基本模式我国出版法律制度的总体特点我国出版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的法律制度我国出版法律制度的大致分类我国出版法律制度的大致评价出版的法律制度出版法是规定出版制度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又指单行的出版法规
出版法通常涉及出版物的出版程序,限制范围,出版者、印刷者、发行者或者作者的资格和责任,以及政府进行管理的权限、方法、程序等内容
出版管理制度的分类(一)追惩制1
追惩制的概念它作为一种事后管理制度,是指出版物在出版之前,不受政府部门任何干涉,自由印刷出版,仅在发行之后如果发现有违法事项,才由司法部门依照法律予以追究
特色:以司法权为主,行政权为辅,防止滥用职权,干涉出版自由
国家:英国、美国、日本、德国、丹麦
追惩制的特点(1)首先确定出版物内容的法定限制范围A
不得损害其他个人的权利,如诽谤等;B
不得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如淫秽等;C
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如泄露国家机密,煽动叛国、颠覆政府等
(2)其次追究违法者的责任由司法部门按法定程序进行,对违法出版物的扣押、查封或没收、禁止发行的处理权一般属于司法权的范围,警察部门根据法院的决定或判决采取相应措施
(二)预防制它是一种事先管理制度,目的在于预防违法出版物的出版发行,避免造成有害的结果
这种制度是指出版物在出版之前,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批准、登记或者履行其他发行手续,否则即以违法论处,并且不排除事后追惩
四种形式:检查制、批准制(特许制)、保证金制、报告制(登记制)
其中,检查制最严厉,报告制则是最轻微的预防手段
四种形式1
检查制:即任何出版物在出版之前,必须先经政府检查官对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