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人民医院 榆林市儿童医院 “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工作流程 为了降低医疗风险,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二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我院危急值报告制度与流程。 一、“危急值”的定义 “危急值”是指当某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查)信息,并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救治时机。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的目的 (一)“危急值”信息可供临床医生对生命处于危险边缘状态的患者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避免患者发生意外,出现严重后果。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能有效增强医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提高医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增强医技人员主动参与临床诊断的服务意识,促进临床、医技科室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 (三)医技科室及时准确的检查、检验报告可为临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可靠依据,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及时的诊疗服务。 三、“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一)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 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所通知的科室名称、通知时间(应记录到分)接电话人姓名、职务,危急值项目数据等。 (二)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应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记录的内容应包括:通知危急值的科室名称、通知人的姓名、职务、通知时间(应记录到分),危急值项目及数据等。 (三)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应及时识别,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结合临床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四)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五)登记管理“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原则。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