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蓝 舜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GUANGZHOU LANSHUN REGISTERED TAX AGENT CO
, LTD 广州市 2011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单位)报告文号: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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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4 号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的通知》 (国税发 [2009]149 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 》(国税发〔 2007〕10 号)和其他有关规定 ,对申报表反映的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一、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一) 仅限于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的审查:错误
本纳税年度仅限于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情况如下:错误
(二) 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审查在审核过程中,为核实错误
与企业所得税有关资料的正确性,我们通过询问、审阅、复查正本后复印等方式取得了我们认为必要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主要证件:营业执照,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书等;2、 内部证据:现金盘点表、存货盘点表、固定资产盘点表等;3、 外部证据:纳税申报表、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往来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