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0 页保 密 文 件投 资 补 充 协 议关于XXX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 充 协 议由[ XXX有限公司 你] 与[ XXX有限公司 原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与XXX有限公司 投资标的签订 2015 年 1 月日中国某地第 2 页/ 共 10 页保 密 文 件投 资 补 充 协 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2015 年 1 月日在中国 某地签订:甲方(投资方) :XXX有限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乙方XXX原股东 (乙方 1)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XXX实际控制人 (乙方 2)住址:身份证号:XXX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或“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方、乙方、标的公司及其它方于 2015 年 1 月日共同签署《关于天 XXX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由甲方支付投资人民币XXX万元,从乙方1 处受让标的公司股权,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合计持有投资后标的公司XXX%的股权; 2 、 XXX系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3、各方一致同意,尽快完成标的公司并购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IPO);为此,各方就《投资协议》未尽事项补充如下,以兹各方共同遵守:第 1 条业绩承诺1
1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向投资方共同承诺:2015 年度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XXX 万元;(上述年度指日历年度,即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上述净利润的计算需满足以下三点要求:(1)以经由投资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内 IPO 及并购领域排名前十)的归属于标的公司第 3 页/ 共 10 页保 密 文 件投 资 补 充 协 议的净利润(“净利润”;以税后净利润与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数为准)为计算依据,经各方确认后确定;(2)帐外利润(或者其他任何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利润)不以任何形式计入净利润之内, 亦不在估值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