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0 页保 密 文 件投 资 补 充 协 议关于XXX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 充 协 议由[ XXX有限公司 你] 与[ XXX有限公司 原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与XXX有限公司 投资标的签订 2015 年 1 月日中国某地第 2 页/ 共 10 页保 密 文 件投 资 补 充 协 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2015 年 1 月日在中国 某地签订:甲方(投资方) :XXX有限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乙方XXX原股东 (乙方 1)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XXX实际控制人 (乙方 2)住址:身份证号:XXX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或“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方、乙方、标的公司及其它方于 2015 年 1 月日共同签署《关于天 XXX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由甲方支付投资人民币XXX万元,从乙方1 处受让标的公司股权,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合计持有投资后标的公司XXX%的股权; 2 、 XXX系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3、各方一致同意,尽快完成标的公司并购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IPO);为此,各方就《投资协议》未尽事项补充如下,以兹各方共同遵守:第 1 条业绩承诺1.1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向投资方共同承诺:2015 年度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XXX 万元;(上述年度指日历年度,即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上述净利润的计算需满足以下三点要求:(1)以经由投资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内 IPO 及并购领域排名前十)的归属于标的公司第 3 页/ 共 10 页保 密 文 件投 资 补 充 协 议的净利润(“净利润”;以税后净利润与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数为准)为计算依据,经各方确认后确定;(2)帐外利润(或者其他任何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利润)不以任何形式计入净利润之内, 亦不在估值调整的净利润考虑范围之内;(3)基于各方一致同意,尽快完成标的公司并购或IPO,因此上述净利润的计算尚需满足中国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的财务规范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比例、存货周转率等财务指标需符合证监会要求的标准。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标的公司同意投资方有权对标的公司2015 年年度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自行安排一次审计,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标的公司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审计费用应由公司承担。1.2 估值调整1.2.1各方同意,投资方投资于标的公司的估值条件如下:(1)投资估值= XXX 万元;(2) 2015 年度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