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
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
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 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 0
5-2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 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 ,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 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 小时
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
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
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三、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按照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情况,以下药物作为“特殊使用”类别管理
医疗机构可根据本机构具体情况增加“特殊使用”类别抗菌药物品种
(一)第四代头孢菌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