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装修合同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居室规格: 3.施工内容: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 金额(¥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施工项目或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根据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2.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