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营销策划和独家销售代理、招商代理服务合同书甲 方: 乙 方:第 1 页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地 址: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邮 编: 邮 编:甲方为位于黑龙江省 哈尔滨 市“ 建达中华坊 ”的进展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代理商。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为把“ 建达中华坊 ”(以下简称“物业”)的营销工作做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政策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 建达中华坊 ”整体之独家全程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广告创意设计、商业招商工作,合作期限为2024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如到期双方有需要延期,则另行协商。二、项目简况:物业地块位于哈尔滨市 利民开发区哈大公路 和 万宝国道 的交汇处,占地面积约 10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不包括回迁部分),双方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项目所销售的物业均视作为乙方销售业绩。三、服务具体内容 (一) 全程营销策划:包括项目建筑规划设计完善意见、营销推广策略、销售策略、服务策略以及相应的执行方案;(二)销售代理:包括具体销售方案的制定、销售团队的建设、销售物料的准备、销售制度的执行及各种具体销售工作的展开。(三)广告创意设计:包括营销推广全过程各种广告创意、文案及设计工作,销售执行阶段各类活动的平面设计工作;四、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一)营销策划、广告策划费:费用额度:项目全程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费用为人民币 40 万元 ,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款项至乙方帐号,或以现金形式支付。(二)销售代理费:第 2 页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收费标准乙方独家代理合同约定的物业销售,销售佣金按项目可销售面积总销售额的1.3 % 提取;[总销售额是按基准价计算还是实际销售取得 需要明确](三)溢价分成:1. 乙方双方根据项目所在地同期内市场销售价格,共同制定物业的销售基准价,乙方不得低于销售基准均价销售,如有超出销售基准均价的部分,甲乙双方同意,双方按 8:2 的比例分成,即甲方分取溢价的 80%,乙方分取溢价的20%。2. 以上销售基准价均以甲乙双方确定的价格表为准,该价格表作为本合同附件,在甲乙双方盖章后即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付款方式1. 甲方在收到购买物业客户 30%以上的首付款时,甲方同意按销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