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交车身广告发布合同广告客户(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拥有 公交线路车身广告发布权,甲方因业务需要要求乙方发布车身广告,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发布公交车身广告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广告形式:公交车身广告(车体两侧、车载 LED 屏、车内横幅、语音播报),广告画面具体以甲方最终确定的广告画面样稿为准
二、媒体数量: 辆公交车
三、广告发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四、广告价位:每辆公交车每天 元,共计 元(¥: 元)
五、付款方式: 广告发布之日前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余款在广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结清
六、发布要求:1、广告画面制作及安装:甲方独立设计广告画面,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身广告的尺寸、数量、材质,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参数制作相应的广告画面后交乙方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布
如参数有误差,乙方又未能及时作出补救,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甲方未按乙方提供的参数制作出广告画面,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广告清洁与维护:乙方负责广告的清洁与维护
假如甲方刊挂广告之车辆在合同发布期内发生损坏,乙方须负责及时修复,保证车辆及广告画面完好上路,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造成车辆停运 7日(以媒体的营运单位证明为准)以上,乙方需赔偿相应刊挂时间
3、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广告上刊照片、上刊报告后,及时签署相关书面确认单,并交付给乙方;如有异议,甲方应在 2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4、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调换或转移本合同所定的任何车辆行驶路线
如因不可抗力,致乙方不能按合同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1、甲方承诺所发布的广告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诺拥有交与乙方发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