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攸县公安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株洲市话蝶物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攸县公安局办公大楼的物业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类型: 行政办公楼 座落位置: 攸县东城新区 占地面积: 28684 平方米;建筑面积: 26864 平方米;绿化面积: 平方米。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第三条 办公大楼建筑公共部分的管理和日常小型维修、养护(不含维修材料费)。即:楼顶、内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玻璃幕墙、厕所、台阶、坡道、地上(下)停车场、自行车棚、服务区域内的附属建筑物。第四条 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小型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不含维修材料费及设备的年度检测费)。即: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供配电系统、供水系统、风机及管网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空调系统、电梯、大厅感应门、照明系统、消防监控、安保监控、一卡通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切换及控制中心设备机房的运行、维修维护和使用管理。 第五条 本物业区域内附属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沟渠、污水井、停车场等。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内绿化的日常养护与管理,大厅室内及门口等公共部位摆花及养护管理(不包括花卉租赁摆放及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办公大楼内的公用部位卫生,室外公共场所卫生、广场、道路、 园林小品、地下停车场(包括提供会议服务、茶水服务、接待、主要领导办公室、荣誉室、110 报警中心、廉政教育室卫生等),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外运)、消杀工作。第八条 安全管理。包括本物业公共区域的 24 小时安全和消防监控、门岗及办公大楼内的巡视、来访人员登记等管理。第九条 车辆出入登记及地上、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以及报刊、邮件的收发工作。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十条 需要由物业管理的相关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第十一条 其他委托管理事项:1、 2、 3、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期限为壹年。自二 0 一四 年一月一日起至二 0 一四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委托管理权。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1、合同生效后,甲方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