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公路运输合作合同甲方:上海慧嘉物流有限公司乙方: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双方合作开拓运输市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规返相互合作行为,以“互惠互利、协商一致”为原则,特定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1
甲方将承揽的公路运输业务委托给乙方承运,并根据甲方客户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质量
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严格根据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运输作业,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运输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内容执行(附件 1 运输路线价格表)合同期限内不得随时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完备的工商及税务登记证照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合法的财务结算凭证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货物配载配送经验以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投资者或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为乙方承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货损货差赔偿提供有效担保证书
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及跟踪手段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 )万元风险保证金,定金不计息,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 30 天后返还给乙方
如继续合作,风险金将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再续签合同
第四条:运输管理要求及约定 1
乙方提供的 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合理选择安排车辆
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并配备篷布、绳索及捆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