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典型知识产权合同条款的审查技巧文 刘进然知识产权合同是指主要标的为知识产权的产生、许可及转让的合同
典型而常见的知识产权合同可以分为为技术类、著作权类和商标类等
技术类主要包括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
著作权类主要包括合作创作合同、委托创作合同、授权许可合同和著作权转让合同
商标类主要包括商标许可和转让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审查过程与普通的合同审查并无实质性区别,但鉴于知识产权具有区域性、法定时间性、无形性、可复制性和可分割性等特点,知识产权合同审查过程中应根据上述特点有针对性的审查和修改,以下将以知识产权合同中典型条款为例介绍知识产权合同审查的重点和修改技巧
(一)权利归属条款权利归属条款在所有可能产生新知识产权的合同中都应当予以约定,比如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劳动合同、合作创作合同和委托创作合同等
因为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特点,且多数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均是以申请或登记作为成立要件,或者以登记后权利行使的更为方便(比如著作权),所以假如对此约定不明,则新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权属可能会产生争议从而引发合同风险
典型的权利归属条款应约定权利归属、申请权利、使用权利、利益分配和权利转让等内容
权利归属主要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原则,归属原则尤其要根据当事人的交易目的来约定,例如,某委托人和受托人签署《委托创作商标标识合同》,根据《著作权法》第 17 条规定的归属原则,假如合同未约定权利归属,则著作权属于受委托人,但假如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则受托人难以达到将委托创作的商标标识申请为商标的交易目的,因此,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著作权属于委托人,或者约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受托人应免费且无限制的许可委托人将该标识作为商标申请并使用的权利
申请权利主要约定由谁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权或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