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分公司经营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甲乙双方:甲 方: 法定住址: 公司代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紧急情况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 址: 电 话: 传 真: 账 号: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紧急情况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拓广东省东莞市业务,经双方协议,达成如下内部经营管理责任书条款作为共同遵守的依据
一、承包内容:1、经营范围A、甲方与乙方在广东省东莞市创办 分公司(最终以工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 ) 的业务范围权限于广东省东莞市行政区域管理范围内
分公司经营权由乙方主持经营,如乙方有超过该行政区域范围外的业务工程应事先报知甲方,并获甲方同意方可对外开展,否则其所承接业务甲方均视为无效
B、东莞分公司除自身业务开展外,如有分公司以外的人或单位承包业务或合作业务的,则分公司应提交书面报告经过甲方市场部的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所得经济利益按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乙方必须对该分公司业务或者经总公司授权管理的一切业务,承担所有经济、法律、安全等全部责任
C、承包区域内的工程业务原则上应由分公司承接(如因甲方有个别业务需要在承包区域开展,分公司必须给予配合,甲方应及时将所开展业务工程及时通知分公司以防止碰标事件或业务冲突发生)
如因甲方邀议标或其它特别关系开展的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如有差异则由甲方与分公司协商解决
D、分公司如在承包区域以外的地方有业务关系需要开展,则应事先向甲方进行项目报备,甲方根据项目情况给予相应支持
2、分公司设立模式及变更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A、乙方负责分公司的办公地点及需要办理的相关事宜,负责分公司的正常运作
甲方提供开办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