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制安塑钢窗承包合同书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安江隆平国际商贸城工程 10、12、22 号楼需制安塑钢窗,乙方属于制安塑钢窗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同意按施工图及法律规范的要求承接该项目
一、要求及价格1、甲方同意将安江隆平国际商贸城 10、12、22 号楼所需制安的塑钢窗工程,实行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制作安装
2、乙方同意按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法律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所制安的产品安装牢固,开启灵活,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3、要求:用国家正规生产厂家的合格塑钢型材,制安的塑钢窗为海螺 80 系列或五强 80 系列(含纱窗),玻璃以样品为准,所有配件均需用正规厂家合格产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4、价格:双方同意窗每平方米单价为: 元(不含税)
5、面积: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二、结算及付款方式1、结算:乙方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队的现场要求及日期、按期按质、按量完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结算,结算须经施工队认可签字
2、全部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在十五天内进行结算,预留 3%的质保金
付清全部工程款,质保金待竣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50%,两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退清
3、质量保证:乙方必须严格根据现行法律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要求,不得有任何偷工减料行为,否则,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三、有关事项1、乙方必须先做出本工程各种窗户类别的效果图交施工队及甲方审定签字后,方准按效果图施工
2、乙方按甲方及施工队的正式开工通知进场施工,甲方必须在开工前三天通知乙方,以便做好一切施工准备工作
3、乙方进场施工时,必须与施工队衔接好,必须服从甲方及施工队的管理,因与施工队衔接不到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责
根据经甲方及施工队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向操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