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定 作 方(甲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承 揽 方(乙):_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_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承揽原材料及样品、图纸要求 1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1)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
定做方对承揽方的工作有权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对承揽工作不得违法分、转包
(2)承揽方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后,应按定作方指定的检查方法立即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并将其结果在检查完毕后____天内向定作方报告
不符合定作方规格要求的原材料不能用来生产指定产品
凭样品、图纸完成工作的
(1)定作方应封存样品、图纸,并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
承揽方按样品、图纸完成工作任务,合同履行完毕之日由定作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产品
(2)承揽方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产品与样品相同,定作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仍然应当符该种物的通常标准
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二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数量、质量、单价 :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方按下表标准提供:(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2
2 定作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3 承揽方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 日内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