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靖江市伟林气体有限公司动火作业提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24)132号)以及《市安监局关于对动火作业提及管理的通知》(泰安监(2024)126 号)通知文件要求,加强我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根据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决定,提出以下制度:(一)坚决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24)19 号),明确我公司负责人夏伟林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并组织修订完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动火作业的风险管控,扎实开展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严格动火作业许可票证管理坚决杜绝违章违规动火作业行为
(二)在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内必须做到“三个明确”:企业必须明确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域范围,明确涉及一级和特别动火作业的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动火作业分级的具体标准要求,明确动火作业许可票证审批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动火作业器具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杜绝擅自动火行为,凡是未经动火作业审批或动火作业票证失效的,一律不得借领动火作业器具
(三)实行动火作业提级审批
公司特别作业提级为总经理夏伟林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提级为安全副总夏君臣;二级动火作业提级为安全员朱寒松审批
节假日不能安排一级和特别动火作业,如确需动火作业,应向西来镇安监报备并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四)加强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动火前必须制定方案,强化动火风险分析
依规检测检验
清理作业现场
检查应急装备和救援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到位
涉及特别动火作业的,安全副总必须到现场监督作业,检查作业风险分析情况
作业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清理和处置情况,以及应急处置情况,必要时可请兼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涉及一级或特级动火作业的实行全程录像,要求“一票一录”,动火作业录像至少要保留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