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将构建 1+3+N 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2024-05-15 公益慈善周刊北京市作为国家的首善之区,同时也是社会组织数量集中的重要区域之一。北京市出台的这一政策具体都有哪些亮点?本刊第一时间为你解读!2024 年 9 月 30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这一重大政策,2024 年 5 月 7 日北京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北京市的这一文件体现了北京的实际情况,并形成了自身的特点。北京市市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主要特点:1.构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北京市提出构建“1+3+N”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即:市政府出台《北京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市财政局、市编办、市民政局和市工商局分别制定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预算管理、与政府购买服务衔接的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以及承接主体资质条件标准等配套文件;后续还将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绩效评估、社会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织培育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点评:北京市这一制度体系非常完善,有一整套的配套政策,必将对北京市的政府购买服务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2.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内容。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三部分:以社会公众为直接服务对象的公共服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事务性管理服务以及政府履行职责中所需的辅助性服务。点评:社会组织一定要关注政府购买服务的类别不限于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不知大家是否对事务性管理服务和辅助性服务有过深化讨论?这两方面的服务也将会成为购买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务性管理服务,这里举个例子:重庆市永川区直接把政府服务热线外包给了企业运作。这两方面的服务外包不仅对于社会组织很陌生,对于企业也一定很陌生。因此,社会组织一定要更为深化的分析事务性管理服务和辅助性服务。3.法律规范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范围。将购买主体扩展到全部根据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鉴于目前一些事业单位承担政府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将这些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服务的项目纳入法律规范范围,有利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相衔接,进一步法律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市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除了社会组织、企业、机构,还包括事业单位,但要求事业单位与社会力量公开平等竞争。这样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并为目前事业单位承担的服务事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