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全用电规程 DL 493-92 1 总则 1
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国家监察、行政管理、 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 全,使电力更有效地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管理农村安全用电的各级电力部门和用户(含区、乡、镇及以下企 事业单位和生产、生活用电户,以下简称为用户)
3 从事农电管理的工作人员、用户均应熟悉并必须执行本规程
4 任何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行为,均有权制止;对 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和规定,工作人员和用户应拒绝执行或向上级电力部门报告
5 对贯彻执行本规程有显著成绩者,应受到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造成事故 的责任者,应分别情况予以处理,构成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触犯刑 律的,由司法机关追 究 刑事责任
2 安全用电管理组 织 和职 责 2
1 凡 用电的乡(区、镇,下同 ),均应建 立 乡电力管理站 (简称乡电管站 )
乡电管站 是 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基 层 组 织 ,在 业务上接 受县 电力部门的归 口 管理
2 乡电管站 要 设立 专 (兼 )职 安全员,建 立 安全用电岗 位责任制
3 乡电管站 在 安全用电方面 的管理职 责: 2
1 负 责乡村电工的统 一管理和组 织 培 训 及县 电力部门委 托 的考 核 工作
2 负 责辖 区内 用电设施 的安装 、验 收 、维 护 和安全运 行等 管理工作
3 负 责组 织 辖 区内 安全用电知 识 的宣 传 和普 及工作
4 负 责辖 区内 人身触电伤 亡 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 查 和处理
5 制定年 、季 、月 的反事故措 施 计 划 ,组 织 开 展 安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