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创新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公司管理创新,有效挖掘资源潜力,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创新奖励的定义、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条 "鼓励创新"是公司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每一位员工除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尽力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应积极参与公司工作的创新和改进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和初评小组
(一)评审委员会由公司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担任主任委员、各个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二)初评小组小组成员办公室、业绩部、设备管理部和生产技术部派人担任
第五条 办公室、设备管理部和生产技术部是公司创新奖励主管部门
第六条 初评小组职责 (一)负责组织各个部门和车间做好创新建议的申报工作; 2 (二)整理申报的创新建议并进行初步评级; 第七条 评审委员会职责 (一)对创新建议和创新项目奖励进行最终评审并分发奖金; (二)根据公司技术创新情况向集团及政府申报科技进步奖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和车间负责动员职工进行创新建议和组织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九条 公司创新奖设置三个奖项:创新建议奖、年度技术创新个人奖和技术创新项目奖
第十条 创新奖励范围 (一)创新奖励范围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及安全措施的改进
2 、技术创新、作业方式的改进
3 、工具、设备、仪器的改进
4 、原辅材料、能源节约和三废利用的建议
5 、美化公司环境,提高公司内外部形象的建议
6 、与其他有关降低成本与费用、提高效率和工作合理化等事项
3 (二)以下建议不在创新奖励的受理范围: 1、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 2、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 3、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本职岗位职责范围); 4、无具体实施方案的建议
第十一条 创新奖评级 (一)评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