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准确评估患者跌倒风险,落实预防措施,降低跌倒所致伤害的风险,确保患者安全。2.范围:针对所有院内的住院和门急诊患者。3.定义:跌倒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任何场所,未预见性地倒于地面或倒于比初始位置更低的地方,可伴或不伴有外伤。所有无帮助及有帮助的跌倒均应包含在内,无论其由生理原因(如晕厥)或是环境原因(如地板较滑)造成。若患者是从一张较低的床上滚落至地面上也应视其为跌倒并上报。4.5.6.权责:6.1全体员工:协助保持医院环境安全,防止跌倒的发生;遇有高危患者做好防跌倒宣传,对跌倒患者进行正确处置和上报。6.2护士:准确及时评估患者跌倒风险,落实预防措施,做好再评估与宣教。6.3药学人员:对易跌倒药物进行界定和警示。6.4后勤保障人员:保持地面干燥,拖地或地面潮湿时及时放置警示标识,通道无障碍物;定期对医院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对环境安全等进行巡视,消除安全隐患。6.5科室:进行全员培训、考核,对存在问题及时改进,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对发生的跌倒事件进行分析与改进。6.6护理部:对跌倒风险评估准确率、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管6.7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制订和不断完善制度,对发生的跌倒事件进行原因分析包括对采取的预防措施所导致的预期或未预期的后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报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7.作业内容:7.1凡来本院就诊的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均需进行跌倒风险的评估。7.2经评估具有跌倒风险的患者、情境、场所,应实施相应的措施和/或干预,以降低跌倒风险。对患者实施的干预措施应有记录。7.3 跌倒高危因素:7・3・1 年龄(包括三 65 周岁的老年患者、W5 周岁的儿童及>28 周的孕妇)。7.3.2 最近 1 年有跌倒史。7・3・3 饮酒。7・3・4 步态不稳、平衡障碍或肢体功能障碍。7・3・5 意识障碍、视力障碍、活动障碍。7・3・6 定向力障碍、精神状态改变、躁动不安。7・3・7 体能虚弱。7・3・8 眩晕、体位性低血压。7・3・9 使用过影响意识或活动的药物,包括散瞳剂、降压利尿剂、麻醉止痛药缓泻剂、镇静安眠药、降糖药等。7・3・10 病情需要陪护但无家人或其他人员陪护。7・4 门急诊患者:7・4・1 门急诊跌倒的高危场所及情境7・4・1・1 门诊:骨科、泌尿外科、脑外科、胸外科、呼吸内科、心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血液科、风湿科、肿瘤科、放疗科、眼科、针灸科、中医科、妇产科、儿科。7・4・1・2B 超、功能检查室、医学影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