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防静电要求《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 和《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 3097-2000)1
1 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含生产车间厂房)处、分岔处应进行接地
长距离无分支管道应每隔100m接地一次
2 平行管道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 20m加跨接线
当管道交叉且净距小于 100mm时,应加跨接线
3 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4 工艺管道的加热伴管, 应在伴管进汽口、 回水口处与工艺管道等电位连接
5 风管及保温层的保护罩当采用薄金属板制作时,应咬口并利用机械固定的螺栓等电位连接
6 金属配管中间的非导体管段, 除需做特殊防静电处理外, 两端的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干线相连,或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跨接后接地
7 非导体管段上的所有金属件均应接地
8 地下直埋金属管道可不做静电接地
第一章 静电接地有关标准规定如设计图纸已标明静电接地技术要求的,应按照图纸进行施工与验收
图纸未标明的静电接地施工与验收标准规范的,均按本通用工艺守则执行
一、静电接地安装基本要求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 各段管子间应导电
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
03 Ω 时,应设导线跨接
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 时,应设两处接地引线
接地引线宜采用焊接形式
有静电接地连接的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导线跨接获接地引线不得与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直接连接,应采用钛板或不锈钢板过渡
用作静电接地的材料或零件,安装前不得涂漆
导电接触面必须除锈病紧密连接
静电接地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测试,电阻值超过规定时,应进行检查与调整
二、防静电接地系统自建网设备、机组、贮罐、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自然接地体或建筑钢筋环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