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域特许加盟合同总则第一条特许经营的概念1.1 本合同所谓“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与受许人签订合同,特许人将其拥有的 SK 食客专卖店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受许人使用;受许人根据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按年度支付 SK 食客品牌使用费,受许人只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享有合同约定的人特许经营权。第二条受许人的法律地位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筹资金,依托特许人许可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政策进行合法的经营或投资等活动,并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风险。受许人所有和授权相关的经营活动均无条件接受特许人的统一管理。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业务代表或合伙人,因此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特许人也不因受许人的行为对第三方承担责任、义务或者其他费用。授权模式及特许费用第三条 授权模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1 特许性质: □ 独家特许 □非独家特许3.2 特许人授权受许人在——————————(区域)开设 SK 专卖门店,受许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合同约定的店面和销量指标,在特许区域内,积极完成 SK 专卖门店的建设开发工作,进展加盟店(加盟店的条件和相关义务必须符合特许人的要求)。第四条 品牌使用费4.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合同有效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受许人合同期限内的品牌使用费————元(大写)。第五条 管理、服务费用5.1 受许人应确保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向特许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元(大写),以对合同执行期间有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责任事进行经济保证。5.2 合同终止时受许人根据特许人的规定办理终止手续后,特许人将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将结余的履约保证金(不产生利息)退还受许人。 5.3 受许人所在特许区域如有开设分店或者加盟店,需经特许人批准并签订加盟合同,品牌使用费由受许人收取,保证金由特许人收取。5.4 加盟店开业期间公司的委派人员一切费用由受许人承担,公司特派例行巡检所产生的费用由特许方承担,如受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许人特别要求特许人对其加盟店进行整改、人员培训、技术培训等其他非例行巡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补偿由受许人承担。特许人、受许人的权利及义务第六条 受许人权利6.1 受许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特许人提供的培训和指导。6.2 假如受许人的销量和开店情况达到或者超过约定目标,特许人将根据实际完成数据给于受许人一定的奖励。奖励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