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疗仪器设备进口流程/注意事项医疗仪器设备在医疗、科研、教学单位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由于仍有不少单位尤其是中小单位不了解或不熟悉海关对相关单位进口仪器设备实施免税的条件、范围和规定,加上申请减免税手续较为复杂,使之既不能充分享受政策的优惠,也在办理过程中浪费了时间
本文就仪器设备进口方面的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了介绍和经验总结,以期为大家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帮助
申请免税的条件及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对于非营利性医疗、科研、教学单位用于身体的康复、科研、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可提出申请,符合免税条件的可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
而具有经营营利性质用途的医疗仪器设备不在免税范围,如医院用于检查、治疗类仪器设备
但设在地方军队医院编制内的讨论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科学讨论项目和国家鼓舞进展的内外资项目,这些项目得到确认后,其符合免税条件(范围)的可以免税
但注意科研用的仪器设备只是被用作实验手段时方可以免税,科研样机(品)则不属于免税范围
签订进口合同填写进口申请表签订进口外贸合同是进口免税工作很重要的内容,买方根据科研需要,在向卖方购买其需要的仪器设备时, 买卖双方应先签订书面协议,然后由外贸代理公司根据协议的内容与要求签订外贸合同,合同应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条款、成交价格、支付方式、装运时间、索赔等内容
价格条款中的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是指包含运费和保险在内的到达目的港口岸的价格;FOB(Free on Board)则是指不包含运保费在内的离岸价
签订正式外贸合同后,需根据不同类产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进口单位填写《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
一类产品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机电司审批(现由国家商业部机电可审批),二类产品由省一级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部门审批,但也有部分产品需报机电司批复,三类产品则不需办理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