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危爆物品购销合同甲方:保靖县瑞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乙方: 湖南二建保靖高新工业园园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部 因乙方在甲方所在地保靖县 迁陵 乡(镇) 花井 保靖高新工业园园区道路建设工程 (工程名称)施工。需要使用危爆物品,乙方自愿到甲方购买危爆物品。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产品名称各种民用炸药及雷管。二、购买数量根据乙方实际需要购买。三、型号、规格、质量 根据乙方实际需要,但需提前一周报告甲方,以便甲方组织货源,且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四、销售价格:(甲方仓库价格) 1、属常用(露天爆破作业)危爆物品,炸药 元/吨。2、雷管:瞬发电雷管 元/发、秒延期电雷管 元/发、毫秒延期电雷管 元/发、秒导/毫秒导爆雷管 元/发。 3、煤矿专用炸药 元/吨。4、其他 元/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五、配送费(从甲方仓库到乙方施工场地或仓库)因乙方工程属(固定采石场、零星工程、重点工程、其他),且工程所在地离甲方仓库距离为 KM(公里)。故配送费为 元/(吨或次)。六 、付款方式 1、乙方凭公安机关审核的数量,到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及配送费。 2、属按趟、次计付配送费的,需每次预付配送费 元。用完再预付下次费用,双方按月结算一次。七、其他 因本合同所涉及的货物是国家严控严管的产品,需要层层审核。为了不影响乙方工作,在工程所在乡(镇)一级的各项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不得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八:本协议未经事宜,双方在协商后另签补充协议。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保靖县瑞安民爆公司 乙 方: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