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人(甲方): 上海方大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居间人(乙方): 置韵房地产营销策划(上海)有限公司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订立 厂房买卖合同的媒介等事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委托协议。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出售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枫泾工业园区环东一路 158 号的 物业 。二、土地面积: 13181 平方米(以土地证面积为准)。三、建筑面积: 6538.70 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 四、最终出售价为人民币: 280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万元整)。五、上述价格为甲方净到手最低价格,在交易过程中除 1%的中介服务费外,其他所产生的增值税、交易税、清场等费用由购买方全额承担。六、若受托乙方出售的价格高于甲方委托价格 2800 万,甲方同意将高出的金额作为奖励全额支付给乙方,乙方所得奖金开具服务性发票给甲方。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方签字盖章: 手机: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盖章: 手机: 乙方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