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厂房及空地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象州超越汽车专修中心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象州超越汽车专修中心内的一部分厂房及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厂房及空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温泉大道象州超越汽车专修中心的一部分厂房及空地,面积 平方米(合同后附该厂地具体界址图),乙方已对厂房及空地基本情况和厂房面积范围作充分了解,同意租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自 2024 年 月 日起至 2024 年 月 日止,乙方租赁厂房及空地用作经营
第三条 押金、租金及缴纳时间和方式1、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将会甲方押金人民币 15000
00 元(并附收据),租赁期内租金按以下方式计算: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每月租金按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00 元)计,2024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每月租金按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6600
00 元)计,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每月租金按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7200
00 元)计,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每月租金按人民币柒仟玖佰元整(¥:7900
00 元)计
2、租金的交纳本着“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交纳,签订合同后的前三年于 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止按季度方式支付租金,每三个月交付一次租金,即每季度的月底交付下季度的租金,第 4 年起于 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止,乙方按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的方式支付租金,即在前半年最后一个月交付下半年的租金
乙方以转账或现金支付方式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