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叉车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汇编(此规定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2024 年 1 月 1 日目 录一、 叉车应急预案二、 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三、 叉车司机岗位职责四、 叉车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岗位职责五、 叉车的安全管理规定六、 叉车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七、 叉车维护保养制度八、 定期报检制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九、 叉车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制度十、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叉车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进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第三条 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条 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李志任组长,胡安宇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王俊峰、高斌、刘国洪、邱刚、颜世伟、张云霄、吕洪武。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 24 小时通信畅通。第五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第六条 组长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讨论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第七条 副组长的职责: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第八条 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第三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第九条 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一)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