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法一.名词解释 2’*5=10’1.合同 合同时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邀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目的不是订立合同。3.检索抗辩权 检索抗辩权又称先诉抗辩权。指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而无效果时,对于债权人可拒绝清偿的权利。4.废罢诉权 废罢诉权又称撤销诉权。指债权人对于债权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必须以诉讼方式行使。5.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以预见的情势变更事实,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二.简答题 4’*4=16’1.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① 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身份之债、人身伤亡之债、劳动酬劳之债这些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②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③ 债务人已陷于迟延④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 简述履行地点的推定规则履行地点无法通过合同约定、补充协议、交易习惯来确定的清偿情况下按以下规则。履行地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送钱上门);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所在地履行(上门提货)。3. 合同的法定解除类型① 不可抗力:不可预见、不可避开、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② 迟延履行:催告义务+合理期限③ 预期违约④ 根本违约: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 可撤销合同的原因① 欺诈 除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规定为无效外,其余均作为可撤销的原因。② 胁迫 违反真实意思。③ 乘人之危 故意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④ 重大误解 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人受到较大损失。⑤ 显失公平 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①②③ 受害方享有撤销权 ④⑤双方都享有撤销权七、论述题论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差异,对两者请求权竞合在我国立法上的选择路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差异:① 构成要件方面,《合同法》实行了物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构成上总的说来并不要求违约人具有过错,只要没有免责事由,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对于侵权责任,我国民法上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原则两类。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