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合同资料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合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合同档案在经济运行、法律保护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档案工作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含法人单位)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合同管理档案,指油田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在授权、立项、审批、招投标、履行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整理后集中保管的各种载体的原始记录
第四条 油田公司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 合同承办单位应配备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 档案管理职责第六条 企管法规处是油田公司合同档案管理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订、执行油田公司合同档案管理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二)负责油田公司合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三)负责油田公司合同档案管理档案验收工作;(验收
)(四)参加油田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竣工验收;(考虑下)(五)组织油田公司合同管理档案管理业务沟通与培训工作;第七条 合同承办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是本单位合同管理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应有专人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执行油田公司合同管理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制订本单位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办法;(二)负责本单位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三)负责本单位合同管理档案验收工作;(四)组织本单位合同管理档案业务沟通与培训工作;(五)负责本单位合同档案管理
第三章 一般规定第八条 反映和记录合同管理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项目文件,应当收集齐全,归入合同管理档案
第九条 合同承办单位应把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