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资经营深圳 有限公司合 同第一章 总 则中国深圳 公司和 公司与 国(地区)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订立本合同。第二章 合营各方第一条:订立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 公司,在中国 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中国,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公司,在 国(或 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电话; ,传真: E-Mail:丙方:(注:若有丙、丁 方,依此类推)(注:境外合营方是自然人,要写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和常住住所、电话等)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企业第二条 以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深圳市设立合资经营企业。第三条 合资经营企业名称为深圳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深圳市 区 路 号。第四条 合营企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深圳市登记注册,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第五条 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四章 合营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六条 合营企业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沟通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进展,猎取满意的回报。免责声明:文档在线网(文档中国)中所有的文档资料均由文档在线网会员提供。文档在线网会对会员提供的文档资料进行筛选和编辑,但是并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或可靠性。该文档资料的版权属于提供者所有,有关版权的问题请直接与提供者联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七条 合营企业经营范围是:第八条 合营企业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须经深圳市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九条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第十条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占 %;乙方出资 万元,占 %;丙方出资 。第十一条 合营各方以下列方式出资:甲方:现 金 万元机械设备 万元厂 房 万元土地使用权 万元工业产权 万元乙方:现金 万元机械设备 万元(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