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售后回租) 合同编号:特别说明:本合同项下的各项通知及函件一经按上述通讯地址或传真正常发送即视为送达
如本合同一方当事人的通讯地址或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 租赁物的购买、交付和验收 1
本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与承租人签订《租赁物转让协议(售后回租)》(附件一,下同),向承租人购买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租赁物,再由出租人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租赁物清单》(附件三,下同)中列明的租赁物为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
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供承租人及其主管机构对售后回租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业务的批准文件、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的权属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买卖合同、产品合格证、设备发票及机动车登记证等)
出租人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收款人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之时,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出租人,但租赁物不转移占有,出租人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由承租人继续占有和使用
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收款人收到租赁物转让价款后,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出具《设备所有权转移证明》,承租人未出具的,不影响出租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除租赁物转让价款由出租人支付外,转让及使用租赁物应交纳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税费、购置附加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及注册登记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和支付
第二条 首期租金、租赁费用 1
本合同签署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首期租金,首期租金由出租人在应付的租赁物转让价款中予以扣除
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根据本合同附件《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附件二,下同)中约定的金额向出租人支付如下款项(统称“租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