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反悔为保护交易安全,二审败诉云南亮剑律事务所 刘荣广律师导语:王芳与陈红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卖方王芳及丈夫吴斌以虽然签订买卖合同是当事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并未取得房屋产权权并且签订买卖合同未经过共有人吴斌的同意,且在共有人知道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明确表示不同意买卖该该房屋并明确表示同意退回陈红已付 30 万房款,据此向法院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同时陈红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为保护交易安全,一审二审均驳回王芳及丈夫吴斌的诉讼请求,支持了反诉人(本诉被告)陈红的反诉请求,卖方败诉。案情回顾王芳与吴斌于 1995 年 8 月 15 日登记结婚系夫妻关系。2024年 10 月 5 日王芳与第三人昆明某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约约定由王芳向第三人昆明某某房地产公司购买昆明市某某小区 XX 号预售商品房,建筑面积 130㎡,售价 34.5 万元,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前交付。《商品房购销合同》签订后,王芳依照约定支付了购房款。2024 年 10 月 3 日,王芳与陈红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由王芳将昆明市某某小区 XX 号房屋出售给陈红。房屋售价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1 万元。付款方式为签订买卖合同后陈红立即支付房款 30 万元,余款在更名完成时一次性支付。同时双方约定,王芳必须配合陈红,办理过户手续,并把供所需要的各种证件,保证房屋的完全所有权,任何第三人不能向房屋提出权利主张。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双方约定的成效总价的20%承担违约金。《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当日,陈红支付王芳房款 30 万。2024 年 12 月,第三人昆明某某房地产公司通知购房人接房,其后原告办理了接房手续,同时交纳了本争议房屋的配套费、税费等费用。诉讼经过(一)卖方反悔,卖房人反成被告。2024 年 3 月 30 日,王芳及丈夫吴斌以王芳与陈红签订 1、《房屋买卖协议》时,并未取得房屋产权登记证书,2、同时也为征得共有人王芳丈夫的同意。据此王芳夫妇向昆明市 XX 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王芳与陈红于 2024 年 10 月 3 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在法院向被告陈红送达起诉状副本后,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法院确认 2024 年 10 月 3 日,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依法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