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陈*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 理 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和反诉人陈*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开庭前,本代理人提供了证据,查阅了案卷材料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纠纷事实以及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有了清楚的认识和了解
本代理人认为,根据本案客观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和我国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
反诉人的反诉请求合理合法,依法应予支持
现就本案的焦点问题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一、关于原告(反诉人)与被告(被反诉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
本代理人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解除或违反合同约定
首先,该合同书签订双方主体合格
原告作为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各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认可,开发**花园***别墅项目
被告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原被告双方都具有主体资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其次,该合同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原被告双方为了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经过多次咨询、协商和谈判,充分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再次,合同书内容合法
从合同内容来看,原告投资开发房地产,原告出资向被告购买商品房,整个合同书的内容完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最后,合同书形式完备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有关规定,到**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取得政府管理部门认可,形式完备
根据《合同法》第 8 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根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案原被告依法均应严格遵守合同,履行合同义务,而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违反合同的约定
二、本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争议的主要焦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