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品砼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买方(甲方): 河南省显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 确山县隆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规范商品砼买卖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使用商品砼概况1、 工程名称: 确山县龙达水泥有限公司 4500t/d 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 2、 建设单位: 确山龙达水泥有限公司 3、 监理单位: 4、 施工单位: 河南省显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 建筑面积: 6、 交货地点(运距):确山龙达水泥有限公司 7、 工程部位: 确山龙达水泥库 第二条:商品砼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单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商品砼买卖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1、 乙方供应的商品砼应执行现行有效的 GB/T14902-2024《预拌混凝土》 ,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 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商品砼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商品砼发货单上签字确认(一车一单),以发货单核算甲方使用商品砼的总量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
3、 甲方在乙方商品砼运至浇筑现场后,应做好相应验收工作,如经表观检验确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并有权退货,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甲方对浇筑的工程部位的商品砼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期限甲方现金支付砼款
根据据实结算的原则,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