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三章第三章公务员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条件、义务与权利国家公务员制度【案例分析】宋某从部队退伍后,以借用的形式被安排在县交警队工作
该县政府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在活动中,宋某被交警队领导安排参与上路执法并发给了警服、对讲机、执法标志等
一日下班后,宋某发现两辆车相撞,宋某正准备过去处理,对面过来几个彪形大汉手持铁锹、砍刀朝着对方车辆一顿乱砸,宋某不顾一方司机哀求匆忙离开了现场,并说“这是械斗,与我无关
”司机以宋某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交警队告上法庭
交警队辩称,宋某不是正式交警人员,且不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交警队对原告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问题]:1
案例中的宋某是否具有公务员身份
案例中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公务行为
第三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第三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国家公务员制度【重点掌握】:1
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2
公务员权利的种类和基本内容;壹
公务员的条件公务员的条件1
公务员条件的概念公务员的条件是担任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
公务员条件的具体内容(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籍的取得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因为出生而自然取得国籍,这种国籍称为原始国籍;二是因为加入一国而取得该国国籍,该种国籍称为取得国籍
国家公务员制度壹
公务员的条件公务员的条件2
公务员条件的具体内容(2)年满十八周岁将公民担任公务员的年龄规定为十八周岁,主要是基于人类成长的自然规律与社会实际
规定十八周岁还因为有一部分领导成员公务员,需要通过选举才能担任
(我国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龄为十八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根本制度的总纲领、法律体系的核心与公民权利的保障
公务员拥护宪法具有更深的涵义,即忠于宪法,不得反对宪法
第三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国家公务员制度一一
公务员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