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深圳西部文乌小商品城有限公司【以下“甲方”】承租方: 【以下“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铺位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城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商铺租赁合同》(以称“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乙方自愿选定的且清楚知悉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西环路 2024 号的深圳西部义乌小商品批发城(以下简称“市场”) 层 区 号铺位(下称“本铺位”)租赁给乙方使用,本铺位以“间”为单位出租,具体位置如附图(铺位位置图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主要附件之一,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 乙方使用本铺位的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30 年 4 月 30 日 止,共计 16 年。乙方同意前三年(2024 年 5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将本铺位无偿委托提供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方统一经营。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如下标准和方式向甲方交纳各项费用(实行先交费后使用原则):(一)履行保证金:乙方同意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履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用于保证乙方全面和实际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义务。本合同约定租期届满后,如乙方无拖欠款项或无其他抵扣情形及无违约情况,此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租期届满后 15 日内无息返还给乙方。(二)租金:本铺位以“间”为单位,16 年租赁使用权共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在乙方同意将本铺位前三年(2024 年 5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无偿委托给甲方统一经营的前提下,双方商定优惠(人民币大写) (¥: ),优惠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按优惠后的金额一次性支付(本约定的金额不包括相关租赁税费,如乙方需要正式租赁发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三)物业管理费及中央空调费。1、在乙方将本铺位无偿委托提供给甲方统一经营的前三年(2024 年 5 月 1日-2024 年 4 月 30 日)的物业管理费及空调费由甲方自行承担,委托期满后的空调费及管理费由乙方按甲方对市场的统一收取标准及统一的交纳方式向甲方交纳。2、管理费及中央空调费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如乙方需要正式发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四)铺位内使用的水电费及相关经营费用、政府应收费用等,在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