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铺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安徽栖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承租方):宋竹梅 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自愿将帝景湾一楼内全部商铺,共计 3520 平方米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并达成以下租赁合同
第一条 商铺位置 甲方商铺位于太和县 105 国道和祥和大道交叉口(即 105 国道西侧祥和大道北侧面)帝景湾一楼全部商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3 年,即自 2024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日
2、免租期限为 2 年,即自 2024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日
第三条 商铺租金 该商铺第三年的租金按 65 元/月计算*3520 平方米*12 个月,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贰佰柒拾肆万伍仟陆佰元整
乙方承租的商铺的租金,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约定租金水平向甲方支付
注:租金年递增率 10%,从实际缴纳租金的第二年开始执行递增租金价格
第四条 租金付款方式 免租期限到期前 15 天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半年的租金,以后租金到期前,提前 15 天支付下一个半年的租金
第五条 保证金 双方同意,由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给甲方),合同到期时,保证金由甲方负责退给乙方
第六条 商品质量管理 乙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之规定,乙方提供的商品要有质量报告书,并允许甲方对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经营场所发生意外事故和人身损害包括乙方的工作人员和客户,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商场管理 在商场内从事各类经营活动,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第八条 人员管理-------------各类专业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