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铺租赁合同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邮编: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3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于 2024 年 12 月 22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签订本《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 《租约》” ,由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项下所有条款的制定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受其约束和保护
一、承租区域与用途:甲方为北京市 朝阳区 朝阳门外大街甲 6 号 1 层 2024 号和 2024 号(以下简称“承租单元”)的合法拥有者,甲方同意将此单元(建筑面积合计为 277
61 平方米,以房管局房产证最终测量面积为准,如因甲方购房合同和测量标准有误,则根据进展商确认的面积多退少补)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并且甲方承诺出租房屋为商业立项,具备以下经营中餐所需要的条件,并保证租赁期间下述条件始终具备且运行正常:1. 1 该房屋的预售许可证为商业立项而非公寓或住宅立项,环保部门允许该房屋可以注册、经营中式餐饮
1. 2 该房屋具有管道煤气,由业主负责安装燃气表和燃气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并以业主名义注册开户
(燃气表之后至灶台的燃气管线移位费用由租户承担)
1.3 出租单元具有排烟道和排风机、新风风机,以及油烟净化系统,并稳定运行
1.4 出租单元的消防系统已经获得消防部门的交楼验收,并允许明火做餐;二次装修消防验收在甲方配合下由乙方自行申报
1. 5 出租单元具备 220V 照明用电和 380V 动力用电
总额定功率不低于 100 千瓦(假如物业统一提供中央空调,则电量不得低于 80 千万,假如低于这个标准,扩容费用由 租户 承担)
1. 6 饮用水入户到位,每月最小流量为_________
1.7 具备排污管道,其中隔油池由租户负责承建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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