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四荒土地承包合同四荒土地承包合同甲方:山西沁新新信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为推动乙方 “四荒”的开发利用,提高乙方未利用、难利用土地利用率,同时支持乙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和精神,根据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四荒承包范围及面积㈠四至界限: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㈡总面积为 亩。以上四荒,甲方具体占用面积及四至,以双方盖章确认的图件为准。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结算方式甲方承包乙方上述四荒期间,每年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土地占用补偿费等费用。该费用甲方按年支付乙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如国家法律、政策对四荒承包期限进行调整,则以法律、政策允许的最长承包经营期限为本合同的实际执行期限,双方根据期限变更情况商定承包费用的增减。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双方根据法律、政策及实际情况,协商续承包期限。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四、承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甲方承包乙方所属四荒,该四荒应没有权属纠纷,其所有权仍归乙方享有,甲方取得该四荒上述范围内的使用权,甲方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双方的权利均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侵犯。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国家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条件及时办理土地征占手续,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予以提供帮助。2、甲方有权在“四荒”范围内修建必要的住房及供水、供电、通道、拦洪、蓄水、灌溉、护坡等设施。3、甲方占用乙方上述四荒期间,乙方对所属村民妨害甲方使用上述四荒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排除,否则应承担连带责任。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对所占用四荒的使用权不受干扰,涉及村民纠纷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因政策或纠纷问题等原因影响甲方正常作业的,乙方根据使用情况,退还甲方结余的承包费用。六、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承包费用,应承担未支付部分 10%的违约金。2、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承包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村民或他人干扰或破坏甲方的承包范围,对甲方遭受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损害甲方资产、阻碍甲方正常作业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承包费总额 20%的违约金。七、其它1、甲方报政府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