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协议编号:国际运输代理协议书甲方:乙方: 青岛华泰鸿基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服务内容及合作关系1.1 甲方因生产和经营之需,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业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作为其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甲、乙双方将根据本合同约定执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操作。1.2 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乙方无论以何种名义在本协议项下的操作,均应认为是代理甲方进行,其行为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委托的业务,无论相关业务单证中载明的托运人是否是甲方,甲方都将作为本合同的相对方承担委托人的责任。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1 甲方权利和义务2.1.1 甲方确保其所发货物的合法性,且外包装完好无损。2.1.2 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准确、真实、有效的委托代理运输的资料。如需委托乙方报关,甲方应根据进出口合同的要求,按时提供委托报关所需的全套单据,做到单证内容准确,单、单相符;单、货一致,遇有特别情况需有特别合同要求说明。2.1.3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代理运输服务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乙方以下内容: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件数;货物的起运地、收货地址及甲方经办人员的名称、联系电话;货物的提货地址、提货时间、卸货地点;收货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联系人的详细资料。乙方原则上不接受电话委托,若甲方在特别紧急情况下不能书面委托,可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预先电话委托,并应在后补书面委托上注明。2.1.4 甲方应在约定的装箱仓库按约定的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出口货物以备乙方装运,同时提供准确的装箱地址和相关资料。2.1.5 甲方负责货物包装,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运输工具或者货物的特别属性,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甲方假如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别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不适应运输工具或者货物特别属性、主管机关标准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2.1.6 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甲方应当如实申报货物名称及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