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 地 承 包 协 议甲方:乙方:为了进展经济,开发荒山荒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计,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现有 XXX 荒湖荒地,其中湖面 XX 亩,土地 XX 亩,共计 XXX 亩村民土地集中收回,承包给乙方养殖、种植及开发旅游项目。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三、租金:湖面 XXX 亩,每年每亩 元,土地每年每亩 元,合计人民币 元,每年元月 1 日前付清。四、甲乙双方责任:甲方:1、负责乙方有良好的投资环境,调解周边农民与乙方之间纠纷。乙方将承包费上交给甲方时,负责将农民部门发放到农民手中。2、允许乙方在承包土地内兴建办公、住宅及必要的生活设施。3、协助乙方确保水、电、路畅通。乙方责任:1、按时足额交纳租金。2、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修建临时设施时,不得较大改变地形地貌,如确需要,要与甲方协商。假如改变土地承包时约定的用途,需得到甲方的许可。五、如国家征用该土地或建厂等大型投资项目,甲方要确保乙方的投资权益,确保乙方收回投资。并要得到乙方许可。六、法律责任:合同一旦订立,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全部损失,如双方未达成赔偿意向,双方均有权在鄂城区人民法院上诉。七、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 人: 法 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