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平路工程土方分包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1
1 工程名称:和平路二期东延段道路景观土方回填及初步整形工程
2 工程地点: 和平路二期东延段
3 承包范围及内容: 和平路二期东延段道路绿化工程土方回填及初步整形
4 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不因此作为对合同单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纳“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2
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3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 合同工期:根据甲方要求工期完成
3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导致业主对甲方实施经济处罚,此处罚金额由乙方进行支付
4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如业主不同意工期延长,则按上述 2
3 执行):a
因不可抗力的影响;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 12 小时以上
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5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6 乙方在签约前已仔细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工期延长的要求
第三条 工程质量3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