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加 工 定 做 合 同承揽方(全称):潍坊市奎文区东关隆迪经贸中心(新纪元建材市场漂亮岛潍坊专卖店) 定做方(全称):山东锦绣前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4 年 8 月 8 日 合同签订地点: 山东潍坊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实木复合木地板、实木踢脚线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做产品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5x130x90平米95世传 ST90-182200x0
9米45合 计第二条:定做成品质量要求:地板表面需完整光洁,牢固结实,不得出现裂缝、破损、污渍等现象
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物的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三条:价款或酬金:1、实木复合木地板: 95 ㎡ × 185/ ㎡ = 17575 元(人民币) 2、实木踢脚线: 45m× 28/m= 1260 元(人民币) 共计: 18835 元(人民币) 预付 500 元订金 其余货款(除质保金外)到货后如无特别情况 1 日内付清,如发生特别情况 , 甲乙双方协商付款时间
质保金为总货款的 5% , 100 元,半年后将质保金结清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1.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2024 年 8 月 9 日交货 地点:山东潍坊 第六条:质保承诺:承揽方保证 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问题负责维修更换,并对此造成的损失负责
如拒不履行责任将扣除质保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