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场地(堆场)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xxxxxxx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有关事宜经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 xxxx 号场地,面积 20 , 000 平方米,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止
第三条 租金1、乙方同意根据 RMB 元/㎡/年的标准支付给甲方场地租赁费
2、本合同租金实行按季支付制,每三个月租金标准为 元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以后租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隔三个月提前 10 日付款一次(每次金额为: 元),直到本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1、负责办理乙方场地租赁的有关手续
2、协助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为乙方提供状况良好的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
3、应严格遵守 xx(集团)有限公司及甲方对堆场作业的有关管理规定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作好治安、交通、消防、电器设备以及现场作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并承担因此造成损害的一切赔偿责任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8、不得利用租赁的场地开展矿石作业
9、负责合同期内租赁场地的维修保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根据约定支付租金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