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蒙牛系列产品陈列协议书甲方:天津市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达到甲、乙双方共赢的目的,提高蒙牛产品在天津市的品牌形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陈列事宜:一、相关事宜:1、甲方为乙方提供蒙牛奶系列产品,堆头、宣传画、海报、DM 单、价签及有关促销物料
每月给乙方交纳堆头费
2、乙方必须在店内经营蒙牛系列液体奶产品,达到甲方的陈列要求,保持蒙牛产品系列及陈列物的清洁、干净、美观
3、乙方须随时接受蒙牛公司有关人员的监督及访问
4、乙方不许低于公司订价销售,不得私自截留赠品
不许经营窜货
5、甲方将不定期检查,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凭据,若在检查过程中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进行陈列,甲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陈列位置及产品:乙方将超市 位置用于陈列甲方 产品
三、陈列费用:每月费用: 300 元 四、陈列期限: 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截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
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
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