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塔山新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建设单位(甲方):庐江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40124MA2MRKYY7M(1-1) 企业资质证书号:合 Z2481 号 法定代表人: 张晓东 联系电话: 13956635078 委托代理人: 曹美玲 联系电话: 15556905529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鲍井社区庐巢路 30# 邮政编码: 231500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安徽日升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40124563445310D 企业资质证书号: 物管 3405 资质等级: 叁级 法定代表人: 代 林 联系电话: 18956518018 委托代理人: 邓小丽 联系电话: 18949232923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塔山路 ( 环卫大厦对面) 邮政编码: 231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以 协议方式 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协议方式)选聘乙方对 塔山新都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 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塔山新都 ;物业类型: 商业、住宅 (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类型物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座落位置:合肥市 庐江县 区(县、市) 庐城镇 街道(乡、镇) 路(街、巷) 号;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鲍井新村 ;南至 庐巢路 ;西至 塔山新天地区性 ;北至 庐江县水安公司 ; 占地面积: 182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553 平方米;其中住宅 1993 平方米,商业 520 平方米,分摊面积:223.98 平方米,办公面积:20.54 平方米;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第二条 物业服务用房甲方应于 合同签订日起 15 日内 (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应在项目首批交房 15 日前交付乙方)。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位于 一幢 202 号房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专有部位、专有设施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一)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