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我国的国家机构国家监察机关学习目标1、知道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产生、构成,监察委员会行使职权的特点;监察机关的职责;2、理解国家监察机关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机关的关系;3、了解国家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国家机构”中增加“监察委员会”课堂导入2018年3月1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增加国家机构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对行政系统监督属于内部监督;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2018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新课讲授《监察法》表决通过确立国家监察委是最高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什么是国家监察机关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领导国家监察机关是如何行使权力的
(1)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国家是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2)依照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国家监察全面覆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我们息息相关
将这些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范围之内,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司法系统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在监察范围之内,这有利于推动司法领域反腐败工作
监察委员会监察的对象有哪些
政府的公务人员要受监察机关的监督,这有助于公务人员严格执法办事,也有助于改善工作作风,提高管理质量
探究活动一(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