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台矿子弟校 201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根据临汾市《关于认真做好2 0 1 2 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及《乡宁县2 0 1 2 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推进素质教育、端正教师、家长的教育观念为前提,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为根本目的,开展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为逐步建立诚信制度,逐步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走上规范化道路,打下良好基础。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评价原则、对象和内容 (一)评价原则 坚持发展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多样化和评价工作民主化原则,充分体现发展性、激励性评价要求,注重学生质性评价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二)评价对象 台矿子弟校2 0 1 2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评价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内容为: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与探究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审美与表现、体育与健康五个方面,从5 个维度、2 3 个要素、若干个突出表现对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 二、评价工作程序、时间安排 (一)评价程序与步骤 1 、我校成立了由校长、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 长:陈亚琴 副组长:常金凤 成 员:赵姣灵 许美霞 刘晋妮 任兰兰 2 、制定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并向全校师生和家长公布公示; 3 、确定赵姣灵、张红梅、胡淑琴、许美霞、马秀珍为教师评价小组成员,任兰兰为监督家长代表,并经全体学生表决通过; 4 、对参与评价的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培训; 5 、以教学班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自评、互评; 6 、教师评价小组分别对学生进行评价,并写出综合性评语,确定综合评价结果; 7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对学生评价结果最后认定后进行公示; (二)评定时间 5 月6 日——5 月8 日 (三)评价工作的保障 1 、我校成立了由校长陈亚琴、教师代表许美霞、班主任赵姣灵、学生代表刘晋妮、家长代表任兰兰组成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职责包括制定评价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选拔认定评价小组成员,对 3 我校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 2 、成立由班主任赵姣灵和学科教师马秀珍、张红梅、胡淑琴、许美霞组成教师评价小组。组织全班学生进行自评、互评,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