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 成 方 略 纳 税 人 俱 乐 部 讲 稿 土 地 增 值 税 清 算 技 巧 与 汇 算 清 缴 热 点 难 点 问 题 第 一 部 分 土 地 增 值 税 清 算 基 础 知 识 第 二 部 分 清 算 收 入 的 审 核 第 三 部 分 税 前 扣 除 原 则 第 四 部 分 转 让 税 金 的 审 核 第 五 部 分 利 息 支 出 的 审 核 第 六 部 分 期 间 费 用 的 审 核 第 七 部 分 开 发 成 本 的 审 核 第 八 部 分 汇 算 清 缴 热 点 问 题 第 一 部 分 : 土 地 增 值 税 清 算 基 础 知 识 一 、土 地 增 值 税 清 算 概念 2 二 、增值额和扣除项目 三、开发成本的口径 四、税率的形式 五、清算对象(重点) 六、清算条件 七、清算审核 八、补缴土地增值税 九、清算后再转让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概念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 号)第 三 条 规定 ,“土地增值税清算, 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 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 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 定 , 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 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二 、增值额和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 定 的税率计算征收。 其中,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 定 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为增值额。 具体到房地产开发企业, 规 定 的扣除项目包括: 1、取得土地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包括土地价款和出让金、场地平整费用和契税等; 2、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 包括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等; 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 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期间费用, 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 3 财 务 费 用 等 。 其 中 , 上 述 ( 1)( 2) 项 可 以 加 计 扣 除20%, 第 ( 3) 项 据 实 扣除 , 第 ( 4) 项 按 照 ( 1)( 2) 合 计 数 的 一 定 比 例 内 计 算 扣 除 。 三...